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

发布者: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24-09-29浏览次数:10

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

学年第学期

学生基本信息栏

姓名


班级


学号


院(系)


申请缓考课程栏

序号

缓考课程

任课教师

考试时间

1




2




3




4




5




6




7




缓考原因陈述:(可另附页)




申请人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学生辅导员初审意见:




辅导员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学生所在院(系)审核意见:




二级学院领导签字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审核意见:



教学运行中心签字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教务处审核意见



教务处领导签字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注:1、本表经审批同意后复印二份,分别交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(原件),学生所在院(系)及学生本人(复印件)各一份;

2、缓考申请应于考试开始一周前提交,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;

3、学生因病缓考,应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门诊病历证明(附于本表后);

4、学生请假期间(如长病假)有考试安排而不能参加考试的,应办理缓考申请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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